根据学校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安排,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同志通过2021年度高教系列职称评审(认定),现将相关结果予以公示:
通过教授评审的人员(2人):
王磊、谭程鹏
通过副教授评审的人员(3人):
康薇、苏霁月、刘纯
通过高级实验师评审的人员(1人):
罗慧华
通过讲师评审的人员(5人):
尹青松、颜玲、刘娟、常浩、张薇
通过讲师认定的人员(2人):
刘雅萌、傅安娜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纪律监督、投诉与处理委员会或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纪律监督、投诉与处理委员会电话:0731-84396502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84396565
特此公示。
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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