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学术委员会评议,学院拟推荐许名熠、刘丹丹2位同志为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组织人事处:84396565
纪检监察审计室:84396502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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