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机构党政部门
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放假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调课安排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周日)至4月5日(周三),共4天。4月1日正常上班,补4月5日(第七周周三)的课。请各系部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调整。
教务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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