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安排,2013-2014-2期末考试将于2014年 6月11日-20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超
副组长:曾大恒
成 员:谢圣权 杨吉明 黎望怀 严 品 宫 军 梁瑞升 杨廷俊 尹孝玲 陈元娥 范 毅 彭元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廷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组考事项
1、学院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11日-20日,其中安全技术系、烟花爆竹工程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应用外语系的考试时间为6月11日-18日,经济贸易系的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8日-20日。基础课与思政课部统考课程统一安排在6月16日,其中《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考试时间为上午8:10-9:40,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利用本学期最后一周上课时间组织考核。
2、各系(部)要成立由系(部)主任、系党总支书记、教学副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的考务工作组,制定好本系(部)的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请于6月6日前将考试方案和考试安排一式二份交教务处备案),切实规范和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设立试卷保密室和考务办公室,做好考试试卷统一保管、发放、回收、整理与装订。
3、党政办文印室负责做好各系(部)考试试卷的印刷工作。
4、系(部)组织的考试须严格按照学院课程考试的组考程序,认真抓好组考的各个环节,布置好所有考场,力争按照标准考场布置(每个考室3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各系除本系教室外,另外增加以下多媒体教室作为期末考试考场,具体分配如下:
安全技术系:精业楼107、207、308、408、507
烟花爆竹工程系:明礼楼1-113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知行楼501、502
应用外语系:明礼楼1-213
备用考室:知行楼511、514、601
三、命题要求
1、各系(部)及教研室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确定好各专业期末统一考核课程与考查课程,明确每门课程的考核考查内容。
2、期末统一考核课程的出卷、制卷、监考教师选聘、考试管理、阅卷、考试资料存档和工作量统计等相关工作由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系(部)负责。
3、考试按照教考分离原则,由课程责任系指定出卷人和审卷人;所有笔试课程应出难度相当的a、b两份试卷,机试课程出难度一致的a、b、c、d四套试卷,出卷人、审卷人分别签字确认和审核。
4、试卷由各教研室主任验收后(必须对试卷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上交所属系(部)主任审批签字,教学秘书汇总命题审批统计表和样卷(含电子文档和参考答案),于6月10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四、试卷的装订与回收
1、每场测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集中到系(部)考务办公室,按本考室参考学生的学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依次收齐试卷,然后配齐专用的试卷封面进行装订。
2、监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填写好试卷封面的有关内容,将试卷交系(部)考务人员验收后,登记签字。
3、测试结束后,系(部)考务人员将试卷分班级、分科目整理完后,再将试卷及时分发到相应的阅卷老师手里,阅卷老师清点试卷份数无误后登记签字。
4、考核涉及的材料(如试卷、口试资料、制作资料、设计资料、测绘资料、论文、调查报告、读书报告、答辩材料、学生作品等)、试卷分析等资料由各系(部)负责保存(一般保存期为3年),任何部门和个人在保存期内不得将相关资料销毁或丢弃。
五、成绩登录、报送
1、任课教师登陆学院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所教课程的学生成绩,各教研室主任要加强对原始成绩册的核查,并签字负责,成绩在该课程考后3天内报教务处(系部汇总后统一提交),考试结束后一周组织学生登录成绩管理系统,查看课程考核结果。
2、所有课程成绩在网上均要求报过程考核成绩、期末综合测试成绩、总评成绩,任课教师必须按要求严肃、认真填报成绩。
六、组考要求
1、考试命题按照统一试卷模板拟卷(试卷印制要求:①试卷统一印刷成a3版面;②中文字体要求:标题采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部分采用小四号宋体;英文字体要求:一级目录四号字体、times new roman、加粗,二级目录小四号字体、times new roman、加粗,正文五号times new roman。③所有试卷均采用1.5倍行距,左、右边距3.17cm,上、下边距2.54cm;每页都应有页码,排版布局美观),并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印制要求:①纸张统一采用a4纸;②文字小四号宋体,左、右边距3.17cm,上、下边距2.54cm;③每页标有页码,标题完整,标题采用小二号粗宋体)。
2、各系要认真做好考试出卷和试卷保密工作。各系、各教研室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抓好考试命题、出卷、制卷、审卷、保密工作的各个环节,所有试卷应在规定时间内由专人上交(杜绝代交、转交样卷行为)。造成试卷泄密的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
3、各系应按规定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杜绝不合乎考试资格的学生参加考试。各系须于6月10日前将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名册(电子文档,标注班级名称、考生人数、姓名、学号)通过辅导员向学生公示,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和审核。
4、各系要加强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务必通知学生带两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要组织和召开以迎考和备考为主题的系部大会、班会,加强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教育。
5、按照学院规定,教师必须服从监考安排,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监考任务的个人,应在考试前一周向所在系部办理书面申请,由系部作出监考人员替换安排、系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备案。
6、各系(部)在考前主持召开组考人员和监考老师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组织教师学习《监考员守则》、《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和巡考的通知》。
七、监考、巡考人员安排
1、各系(部)要加强监考工作协调,各处室要积极支持监考工作。系部可安排在本系(部)任教的老师负责监考。
2、巡考人员安排如下:
全院巡查: 郭 超 曾大恒 杨廷俊 尹孝玲 陈元娥
各系组考与巡考: 共4人(系主任、系党总书记、教学副主任和教学秘书)
教务处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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