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取的注意事项:提取手续应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单位专管员执专管员证前来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合法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办妥提取手续两个工作日后,持已经修改过初始密码的阳光住房公积金卡,到任意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或银联的atm机上办理提款。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四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提取条件 |
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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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商 业银行 住房抵押贷款本息(购房人、贷款人须为本人或配偶) |
偿还年度还款本息额 |
1.商品房购房合同(二手房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房地产抵押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2.贷款银行打印的贷款账户最近12个月内已还款流水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3.阳光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 4、以配偶名义购房贷款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次年提取:身份证、以上合同原件(无需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上年度提取时省直中心返还的电脑打印提取单回执、贷款银行打印的贷款账户最近12个月内已还款流水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以配偶名义购房贷款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首次提取须还贷一年,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 |
提前结清 |
1.商品房购房合同(二手房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房地产抵押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2.银行还款凭条及贷款结清证明; 3.阳光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 4、以配偶名义购房贷款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须在结清贷款后12个月之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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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