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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2--2013年度团内评优表彰的通知

(湘安职院团[2013]6号)

各系团总支:
    为全面总结我院2012—2013年度团建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调动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团、学基层组织建设,激励全院团员青年与时俱进、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顽强拼搏,并以团建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开展我院2012-2013年度团内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1、优秀团支部;                2、优秀团干;
    3、优秀团干标兵;            4、优秀团员;
    5、优秀团员标兵;            6、优秀社团;
    7、优秀社团干部;            8、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9、“学雷锋”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1、思想教育
    (1)定期召开团干、团员会议,并有记录;
    (2)每学期团支部至少组织两次时事政治的学习并有记录;
    (3)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每年至少2次,并有记录;
    (4)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每年至少2次,并有记录;
    (5)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无不及格现象,班级此项平均分在85以上(含85分),且评选程序合理,材料真实可靠。
    2、宣传工作
    (1)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刊物投稿,按时完成院团委交办的各项宣传任务;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黑板报的出刊。
    3、活动开展
    (1)积极开展班级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2)定期开展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及总结;
    (3)有特色活动开展的情况记录。
    4、组织建设
    (1)具有完整、团结而有战斗力的支委班子;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团员注册、团费收缴;
    5、纪律、成绩
    (1)支部所属团员未受过纪律处分;
    (2)支部所属团员学习成绩总体较好,每门课不及格人数占全班人数的比例应低于10%,没有考试作弊现象。
    6、一票否决情况
    (1)团干部无故缺席院、系组织的会议、活动等二次及以上的;
    (2)未按期缴纳团费的;
    (3)未按院团委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具体活动(如“三月学雷锋”等)。
    (二)“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必须担任团内或学生会(班委会)干部,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思想道德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努力工作,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敢抓敢管,作风扎实,讲究实效,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团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正常,认真拟定团支部活动计划,做好团支部工作总结,认真组织好各种类型的思想教育活动;
    4、团支部组织委员要积极组织好团课学习,按时按规定收缴团费,认真做好《团员证》注册工作,按《团章》规定办理团员的奖惩工作;
    5、团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好学马列、学党章、学团章、学雷锋小组活动。办好黑板报,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向广播站、校内刊物投稿,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各项宣传任务;
    6、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 
    (三)优秀团干标兵评选条件:
    1、担任团内或学生会(班委会)干部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符合优秀团干评选条件,取得了显著成绩,是优秀团干部的楷模;
    3、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0%;
    4、在2011年度,荣获各类奖学金,或通过英语四级,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推荐。
    (四)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无补考科目,严格要求自己,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优秀,模范地履行团员义务;
    2、积极响应团组织号召,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且表现突出,积极支持团支部和班委工作,热心为青年服务;
    3、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按期缴纳团费,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为“优秀”。  
    (五)优秀团员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符合优秀团员条件,有典型先进事迹,是优秀团员的楷模;
    2、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2011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0%;
    3、在2011年度,荣获各类奖学金,或通过英语四级,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推荐。
    (六)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1、必须是当年已在我院社团联合会注册备案且已经成立满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
    2、严格遵守《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有关规定;
    3、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财务清楚,有长期的指导老师;
    4、定时组织开展活动,学期中较好地依照计划完成活动,每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详尽、真实,未受到任何批评或处分;
    5、积极参与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健康丰富,形式活泼多样,在学院大型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影响较大,在全院广大师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七)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参评者必须是我院社团联合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在我院社团联合会注册备案的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2、学习优异,德智全面,综合素质完善,组织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基础者;
    3、在该学年无不及格情况,无处分;
    4、负责的社团工作.成绩突出,活动显著者,多次参与学院大型文化活动,并承担重要任务;
    5、对社团联合会或社团有重大贡献者。
    (八)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参评者必须是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的固定会员。
    2、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愿意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
    3、热爱社团活动,积极组织或参加社团的活动,能促进社团活动积极有效地开展;
    4、关心社团的建设发展,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积极为社团联合会献计献策,在社联、社团管理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参与社团相关的各种级别的比赛中为社团、为学校争得荣誉。
    (九)“学雷锋”标兵:
  1、积极参与学雷锋活动,立足学生自身特点,从身边小事做起,团结同学,勤奋学习,在同学中有影响力;
  2、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热爱集体,助人为乐、无私奉献,自觉为班级出力;
  3、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事迹突出;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无处分记录。
    5、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党、爱国、爱学校、爱师生的高尚境界和追求;
    6、具有勤奋学习的“钉子精神”、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成绩优秀。
    三、评选办法及比例
    1、优秀团支部评选。各班团支部根据先进团支部评选基本条件,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意见,向系团总支提出评优申请,填好申报表格,上报评优材料。系团总支根据评优基本条件并结合平时工作检查结果,向院团委确定拟推荐先进团支部名单。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按各系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2、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干标兵评选。各系团总支和团支部根据优秀团干和团干标兵评选基本条件产生候选人,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并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意见,填好优秀团干和团干标兵申请表后上报系团总支审批。系团总支根据评优基本条件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向院团委确定拟推荐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干标兵名单。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在各系团干部总数的基础上按5%的比例进行评选。优秀团干标兵的评选比例,按优秀团干总数的10%进行评选。
    3、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员标兵的评选。先由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考核,并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意见,在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拟评选优秀团员名单,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讨论通过,填好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员标兵申请表后上报系团总支审核;系团总支根据评优基本条件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向院团委确定拟推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员标兵名单。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按所在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优秀团员标兵的评选比例,按优秀团员总数的10%进行评选。
    4、“学雷锋”标兵评选。先由各班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意见,提出拟评选名单,填好“学雷锋”标兵申请表后上报系团总支审核;系团总支根据评优基本条件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向院团委确定拟推荐“学雷锋”标兵名单。“学雷锋”标兵的评选比例,按所在团支部团员总数1%的比例进行评选。
    5、“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院团委根据《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社团管理章程》统一评选。
    四、评选名额分配表

系 别

优 秀

团支部

优秀

团干

优 秀

团干标兵

优秀

团员

优 秀

团员标兵

“学雷锋”

标 兵

安全技术系

3

20

2

70

7

13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1

9

1

20

2

3

经济贸易系

2

16

2

40

4

8

烟花爆竹工程系

2

12

1

27

3

5

应用外语系

1

9

1

19

2

3

    五、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标兵”、“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表扬。
    六、评选时间及要求:
    1、请各系团总支于5月10日上午10:30之前将各类申报材料的纸质档交到院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档发送到邮箱。
    2、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的候选支部除填报申报表外,还要提供支部真实性事迹材料一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各系团总支负责人要参与指导本次评优工作,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各级团组织在评选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切实将团内评优和团内“推优”制度结合起来,确保本次评优表彰工作能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作用。

    附件:1.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团内评优汇总表
          2.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干申请表
          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员申请表
          5.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干标兵申请表
          6.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团员标兵申请表
          7.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学雷锋”标兵申请表
          8.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社团申请表
          9.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优秀社团干部申请表
          10.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

                                                  
 共青团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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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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