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我院2018届专科应届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合作本科院校组织的“专升本”统招考试。为确保 “专升本”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组 长:周劲松
组 员:梁瑞升 谢圣权 蒋海波 黎望怀
严 品 王剑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做好合作学校的联络、协调工作以及推荐工作。由彭元辉老师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选拔范围
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三、合作本科院校及对应的专业
我院统招“专升本”合作本科院校为湖南工学院和吉首大学,具体合作专业见附件1。
四、推荐条件
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根据合作本科院校的情况,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湖南工学院“专升本”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20%( 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课程门数以培养方案为准,含考试、考查,按前五个学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排名推荐)。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不得推荐。非英语类专业学生必须在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对五年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的选拔, 按照三年制专科同等条件、比例进行。
(二)吉首大学“专升本”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 “专升本”选拔的专科三年制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
五、推荐程序
(一)组织学生报名
1.我院根据合作协议和本院的“专升本”通知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有关信息必须及时向所有2018届毕业生发布,不得选择性地发布信息,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一般在3月20日前完成;
2.通知符合“专升本”推荐条件的学生于3月15—25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推荐名单张榜公示7天,4月3日前完成;
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我院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并向合作的本科院校正式提交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4月7日前完成。
(二)组织选拔考试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我院合作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实施。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于5月12日。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
吉首大学“专升本”考试时间: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每科总分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请点击吉首大学教务处网站进行查阅。
(三)确定录取名单
1.合作的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合作的本科院校于6月中旬将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专升本”报名表一份、一寸蓝底近照2张、英语国a或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3月25日前交教务处。
七、应征入伍退役学生“专升本”
(一) 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需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二)毕业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报名
(1) 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 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3) 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4) 报名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
2.考试: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生报名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1-2所本科院校接受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指定1所学校。凡自愿报名参考的到指定学校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确定。
3.录取:各专业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
八、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专升本”的推荐选拔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的推荐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者严肃查处。
(三)“专升本”有关信息可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jwc.hnvist.cn/。涉及“专升本”其他未尽事项,可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彭元辉
联系电话:0731-84396505
附件:1. 统招“专升本”合作院校与专业
2. 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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